Saturday, August 04, 2007

《變形金剛》解了情結卻紓緩不到鄉愁,兼談《變形金剛》與我的童年



晚終於和同事看了電影版的《變形金剛》,三個多小時的情節一氣呵成,絕無冷場,特技效果巧奪天工,極盡視聽之娛,實在是值回三十元的票價!由於這套電影在歐洲及大陸提早上映,網絡上早就充斥著下載了,但對於這部代表著情意結和「鄉愁」的電影我是一定要在電影院看的,正如去年我痴痴地等待《斷背山》在澳門上影一樣。不過,情意結是解開了,「鄉愁」卻依然存在,因為人物造影、故意和概念與原作已經大相徑庭,看來紓解「鄉愁」,還得重看卡通和玩原版玩具了。

  在電影未上映前,在一個電影評論家的網站看到了一些評語,大概說由於他的年齡過大,《變形金剛》流行的時候已經成年,對《變形金剛》沒有nostalgia(直譯為「鄉愁」,我覺得這個詞語幾好),所以這套電影對於他來說只是繼《虎膽龍威4.0》之後又一部吵鬧的電影。我同意他的說法,因為對《變形金剛》不感冒的人,很難會對這一部超現實的、機械人的,以及被冠以童稚性名義的電影有好感。

  然而,單就電影而言,卻是拍得十分成功的,機械人的電腦特技氣勢磅礡,幾可以假亂真,人物的細節、動作和神情都造得相當之好,據說這些圖象如果量計的話,足以堆起幾棟大廈。電影上映前我就知道會加插大量人類情節,而且也知道《變形金剛》比原著是真的「變了形」的,因此很害怕會拍得像《街頭霸王》真人版等電影般他媽的不倫不類,但這部電影卻出手不凡,不是《街頭霸王》真人版之流可以相比。情節也有張力,幾條分線各自敘述,有條不紊,劇情匯聚後又再分流出去,其間的結構很值得學習。

  有不少人評論《變形金剛》電影版中機械人的形象與原著相去甚遠,對新造型口誅筆伐,但我認為其實《變形金剛》在動畫中也經歷過幾代的造形,而那些造形無論多好,也無法滿足一部電影的要求,如果依照原著造形只會令到電影出來的效果像日本的《五星戰隊》或者《恐龍戰隊》之類的特攝片般,像是做給小孩子看似的。也有人批評片中的大美國主義,這其實沒得好說的,難道美國人會拍出大日本主義或者大中國主義的電影嗎?沒可能的,我們既享受他們提供的娛樂,也只能忍受他們的自我膨脹。

  《變形金剛》是二十多年前的玩具與卡通系列,原先日本的Takara公司已製造了很多《變形金剛》中出場的玩具,並在其他動漫作品中出現,後來美國孩之寶公司覺得「變形」這一概念大有可為,於是將之引進到美國,並且改名為《變形金剛》,而卡通的製作是完全為了玩具造勢,孩之寶將卡通片免費發給全球電視台播放,獲得空前成功,造成了《變形金剛》長盛不衰的品牌,也令到Takara公司很多玩具倉底貨得以以《變形金剛》的名義重新推出,而孩之寶也購買其他變形玩具的版權,放入《變形金剛》大家庭中,因此可以看到《變形金剛》中某些人物的造形與其他人物格格不入。有關詳情可以看看維基的介紹,很詳細──維基《變形金剛》

「童年玩伴」

  澳門在發展旅遊業前,以及中國未完全開放時,澳門本地廠家大量接到來自外國的玩具訂單,澳門有不少工廠生產《變形金剛》玩具,住在木屋區的我,既不富裕,也沒事可做,便會經常聯群結隊到北區的工廠撿拾貨車上丟下的《變形金剛》玩具或者趁人不為意時偷取,當然偷的時候少,因為怕被抓,通常都是撿拾,但由於太危險,會經常被工人和管理員驅趕。

  當時木屋區也有人把玩具零件帶回家加工,把某些簡易的零件組拼或切去多餘膠件,我們有時便會將從不同渠道獲得的零件組合起來,拼成一個完整的機械人,過程中充滿樂趣。我甚至在工廠得到過一些樣辦及模具,現在想想,如果我保留那些東西的話,一定可以賣出一個好價錢的,就算不賣,自己收藏也彌足珍貴呢。可惜我很多《變形金剛》現具幾乎都給同一對兄弟偷去了,後來自己愛上《忍者龜》及《聖鬥士》玩具,也將剩下的《變形金剛》弄丟了。我的童年幾乎與《變形金剛》扭結在一起的,要說的話多不勝數,還是就此打住。

  不過,我還得說說,也是從維基上看到的,就是關於馬格斯(大陸譯作「通天曉」的問題。馬格斯的汽車形態是一個白色貨車頭拖著一個紅藍色的大貨架,造形與柯柏文(大陸譯作「擎天柱」)很像,只是柯柏文拖著的是貨櫃。在卡通講到馬格斯的情節前,我就已經得到過馬格斯的玩具,我一直以為這是柯柏文的兄弟,或者本身就是柯柏文的進化,因為車頭造形是一模一樣的,但問題是,柯柏文的機器人形態是由車頭變成的,馬格斯除了車頭可以變成機械人外,還可以與貨架結合變成更大的機械人。

  到後來,卡通播放時,馬格斯卻是博派的參謀,與柯柏文無任何「血緣關係」,而且車頭不能獨立變身,每次一定是與貨架組合變成個體出場,在卡通中也與柯柏文同樣高大,就是說,這個馬格斯玩具變成機械人時,白色車頭(也就是與柯柏文相同的部份)幾乎是多餘的。這個玩具的奇異一直捆擾著我的童年,我一直很費解為何設計者要這樣設計。終於,近日看維基得到了答案。原來柯柏文是曾經在日本雜誌上連載的漫畫故事《Diaclone》中出現,而馬格斯的造形在該故事中是柯柏文的能量進化體,但到了《變形金剛》故事中,柯柏文一直擔當主角,死後由火棒(大陸譯做「熱破」)接班,而馬格斯則作為另外一個人物出現。沒有玩過《變形金剛》玩具,沒有看過《變形金剛》動畫的人,是很難明白我講甚麼,也很難明白我知道答案的心情的。

  《變形金剛》被作為一個營銷上的典堂案例,受到很多人關注,現在我反思兒童時的瘋狂,對應相關資料,實在是相當佩服那些決策者的,而我由童年時開始,與很多人一樣,一直參與著這個事件,其實也在接受著他們的商業教育。怎樣都好,《變形金剛》是成年人對兒童的恩賜,在中國大陸也是瘋魔萬千城市兒童的,他們對《變形金剛》的深入及瘋狂研究也足以令海外同胞自愧不如。我在小說《神跡》中用了《變形金剛》作為其中的道具,一來是寫真,二來也是對這個熱潮的附和。

  電影《變形金剛》是值得一看的,當然你不可能要求它能帶給你甚麼心靈上的東西,但作為娛樂,實在是不容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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