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酸言
太皮
曾經不止一次,與寫作界外又不常見面的朋友寒暄,被對方稱讚我“能夠保持寫作這個習慣真好”。老實說,聽到這種“讚美”,我總有點不是味兒,就像我拯救了一個溺水小孩後,小孩母親劈頭說我游泳姿勢多麼優美一定久經鍛煉,而非稱讚我捨身救人的美德一樣。難道我能夠恆常發表作品、有時還能夠獲獎,只不過因我有寫作這個習慣,而非作品有過人之處嗎?
我不知道。與很多人相比,我的所謂作品不值一哂,甚至不值一讀。在大部分人心目中,寫作(包括發表作品)實在沒甚麼了不起吧,就跟公園裡下象棋或者跳健身舞一般,是種普通愛好,大家都可以玩,只是他們玩其它玩意而已。要是有人寫作並投稿了,報社卻不予發表,他們會說不是自己寫得不好,而是報社有審查,文學界小圈子,太皮或水皮或七頭皮之流識得編輯而已。是這樣嗎?不知道,反正能夠寫作、能夠發表作品真不是一種值得認屎認屁的事。
我自然不應把自己看得過於重要,也不該幻想自己如何了得,可是我相信寫下的小說或散文或詩歌,自有其存在意義,連自己也不信,連自己作品也瞧不起,你活下去還有甚麼意義?有句電影對白說得好:如果你有一個夢想,你就去捍衛它!
可是,在澳門寫作者要獲得認同不易,無論用市儈的眼光去衡量,或者以心靈的角度去看待。好了,終於有澳門文學獎和中篇小說獎了,這樣的平台應該可以遴選出好作品好作者吧?然而,本地區文學始終被認為水平有限,甚至有一種潛台詞,認為連本身優秀的評判一飲澳門的水也會變得像是很糟糕似的,選出的作品會有問題了,有時獲獎倒不應值得慶賀,倒好像做了賊一樣要誠惶誠恐,也許,也許只是我疑心生暗鬼。甚至都有人思考澳門文學比賽應否有繼續存在的意義了。當然,與台灣每年上百個文學比賽相比,澳門平均每年只有一兩個的公開文學比賽,還是應該生存下去吧?
不過,我想說,時間對一切都是最佳證明,真金不怕洪爐火,是金子總會發光,寫得好寫不好實不是自己說了算,要是最後發現自己原來真的在製造垃圾,也起碼寫過一場,認認真真對待過自己的志趣。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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