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09, 2017

第十二屆澳門文學獎章程



資料來源:澳門基金會網頁
http://www.fmac.org.mo/activity/activityContent_6735
(鏈結下方附件含報名表)




第十二屆澳門文學獎
章程
一、主辦單位:澳門基金會、澳門筆會,以及國內知名文化單位。
二、宗  旨:鼓勵及推動文學創作,培育優秀文學人才,繁榮澳門文學。
三、組  別:分以下兩組
-        本地組,下設散文、新詩、戲劇、短篇小說及中篇小說五個文類;
-        公開組,下設散文及短篇小說兩個文類。
四、參賽資格:本地組──凡持有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人士;
公開組──不限國籍或居住地,各地華文寫作愛好者均可參賽
五、參賽要求:
(一)       本地組
                                      i.            散文、新詩、戲劇短篇小說
-      參賽作品題材不限,但必須為未曾公開發表或演出的作品,並以現代漢語寫作,每人每一文類限交作品一份。
                                     ii.            中篇小說
-      參賽作品內容必須以澳門為主軸,且為未曾公開發表或演出的作品,並以現代漢語寫作,每人限交作品一份。
-      分以下兩個階段進行:
§    第一階段:
參賽者須於第一階段期間提交中篇小說創作計劃書,字數不少於10,000字,內容須包括:故事大綱;人物介紹;試稿(最少一章)。計劃書經評委初步篩選,將選出八篇入選作品。
§    第二階段:
入選者須於第二階段截至收件前提交最終作品,最終作品須依照第一階段提供之計劃書內容撰寫,且須為一完整故事。
                                   iii.            作品字數規定(含標點符號)
§    散文──上限為3,000字;
§    新詩──上限為50行(敍事詩上限為300行);
§    戲劇──上限為20,000字;
§    短篇小說──上限為20,000字;
§    中篇小說─80,000120,000字。
(二)       公開組(散文及短篇小說)
-         參賽作品內容必須以澳門為主軸,並以現代漢語寫作,每人每一文類限交作品一份。
-         參賽作品須於201761日至20181231日期間在澳門或海內外各華文報刊刊發。
-         作品字數規定(含標點符號)
§    散文──上限為3,000字;
§   短篇小說──上限為20,000字。
六、                            作品格式:參賽者須提交中篇小說創作計劃書及作品的電子檔,並刻錄成光碟(檔案格式:MS Word 字型:中文為新細明體、英文為Times New Roman,字體大小:12pt,行距:1.25倍),同時以A4雙面列印一式六份提交;除上述要求外,中篇小說作品及創作計劃書並須裝訂成冊。

七、 收件日期:
-         本地組(散文、新詩、戲劇及短篇小說):即日起至2017831日。
-         本地組(中篇小說):
§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2017831日;
§  第二階段:20171115日至20182 14日。
-         公開組(散文及短篇小說):201761日至2019110日。
八、報名方法:本地組參賽作品或中篇小說創作計劃書須連同參賽表格一起遞交;公開組參賽作品須連同參賽表格及已刊登作品之報刊正本或副本一起遞交,信封須註明“參加第十二屆澳門文學獎”,郵寄件以郵戳日期為準,收件地點如下:
-         澳門南灣大馬路619號時代商業中心13樓澳門基金會研究所。
九、評  委:由兩岸四地知名作家、學者擔任評審工作。
十、奬  項:
-         本地組的散文、新詩、戲劇及短篇小說四文類,以及公開組的散文及短篇小說兩文類,每組每一文類分設:
§     冠 軍(一名)──獎金澳門幣20,000元整;
§     亞 軍(一名)──獎金澳門幣15,000元整;
§     季 軍(一名)──獎金澳門幣10,000元整;
§     優異奬(五名)──獎金各為澳門幣5,000元整。
-              本地組的中篇小說設:
§     第一階段:入選獎(八名)──獎金各為澳門幣10,000元;
§      第二階段:優秀獎(三名)──獎金各為澳門幣50,000元,以及由主辦單位出版該作品的單行本(出版後以樣書50冊代稿酬);
                         鼓勵獎(兩名)──獎金各為澳門幣30,000元。
十一、賽果公佈:
-         賽果將於澳門基金會網頁http://www.fmac.org.mo)及本澳報章公佈,賽果及頒獎詳情將由專人另行通知,公佈時間分別如下:
§    本地組(散文、新詩、戲劇及短篇小說):201711月;
§    本地組(中篇小說):第一階段為201711月,第二階段為20185月;
§    公開組(散文及短篇小說):20195月。
十二、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除公開組作品外,其他作品不得經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包括任何公眾網站、網上論壇、報章雜誌等刊物)、演出或得獎。作品不得抄襲或由他人代筆,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若有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例,一切後果由參賽者承擔,且主辦單位保留追究之權利。
2.       為公平起見,參賽作品內不得註明參賽者之姓名或筆名等可資識別的個人資料,唯作品首頁必須註明參賽組別、參賽文類及作品題目
3.       所有參賽作品提交後將不予發還。
4.       倘參賽作品水準未達得奬要求,評委有保留評選上述任一奬項之權利,賽果以評委的最終決定為準。
5.       主辦單位擁有對得奬作品之著作權,並可自行或授權其他單位以圖書或電子形式單篇或結集發表,不另付稿費。如得獎者日後擬將其作品以任何形式出版、轉載或發表,得獎者須徵得主辦單位的書面同意。
6.       章程及參賽表格可於澳門日報、澳門文化廣場、星光書店索取或於澳門基金會網頁(http://www.fmac.org.mo)下載。
7.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比賽細節及規則之最終決定權。
十三、查詢方式:澳門基金會劉詩詠小姐 (853-8797 8512literatureawards@fm.org.mo)

澳門筆會鄭俊傑先生 (853-2872 0150penofmacau@gmail.com)。

Wednesday, May 03, 2017

詩自戀——我的詩集《一向年光有限身》



(一)

  這些詩是我大部分家當了。我毫不敝帚自珍,自戀得厚顏無恥。我執意留下所有發表過的詩,認真地記下發表日期,為的是回溯青春和童真,尋找失落的勇氣。詩人必須是自戀的,否則寫不出好詩,但自戀的詩人又未必是好詩人。況且,優秀的詩人,或者怕被質疑為不優秀的詩人,大多悔其少作,像恥於承認青春期曾自慰一樣諱莫如深,只是我並不優秀,我是平庸長出的藤蔓,依附着時代與歷史,但我深信藤蔓最後會長出鮮花,發出隱隱約約的香氣,沁人肺腑。平庸不值得稱讚,有人如覺得我這條藤蔓討厭,也理所當然。  
  得承認,詩人必須要有超越和作為異端的勇氣,這種超越和作為異端的勇氣,除了體現於詩內,也體現於詩外,幾乎古今中外皆如此。我庸碌於日常,羈絆於營生,沒道出真理的智慧,也無挑戰高牆的勇氣,如此不稱職,始終不敢妄稱“詩人”,卻又心有不甘,畢竟生命的一部分已化為詩行,那麼就自稱“業餘詩人”吧,對得起自己,也不糟蹋“詩人”的稱謂。 
  詩集名字取自宋詞人晏殊的《浣溪沙》:“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閒離別易銷魂,酒筵歌席莫辭頻。  滿目山河空念遠,落花風雨更傷春,不如憐取眼前人。”人生是一個離別過程,歡愉只片刻,思念卻恆久。詩集中所描寫的對象,多已從我生命中消逝,情感也漸雲散煙消,韶光易逝,哀舊念遠,使人心碎,倒不如憐取眼前人、惜取眼前事。只是曾經的一向年光,曾經的滿目山河,卻是我當下這“有限身”莫失莫忘的印記。

  以上,是我第一本也許是唯一一本詩集《一向年光有限身》的後記。詩集是“澳門文學叢書”第三輯的一種,收錄我由1995年十六歲時發表的處女作《無花夜》,到三年前獲得文學獎優秀獎的《故鄉與人》,二十年來八十首(組)左右的詩作。正如後記所言,是我大部分家當了。

  對於這本詩集,本來,想說的話很多,畢竟這二十年間,我與這些詩一同成長。話到嘴邊,卻又欲言又止。

  為何話到嘴邊欲言又止呢?

  因為,我對自己作為“詩人”的身份感到迷惘。也許,認識“太皮”的朋友會認為我是一個小說家、專欄作者多於作為一個詩人。在我的小說和散文面前,我的詩簡直就像一個孱弱的、分不到蟲子的小雛鳥,而我也感到,在庸碌的生活中,詩意正點點滴滴從我的身體裡溜走,我甚至也羞於表露身上那僅餘的詩意了。

  我越來越不敢說自己是一個詩人,也差點忘記詩曾經佔據我的青春。

  詩集《一向年光有限身》裡的詩值不值得出版?我也問過自己很多遍,皆因除了獲過一次文學獎詩歌類的優異獎外,就從沒獲獎紀錄,也沒入選甚麼詩選。

  當然,獎項對於文學來說不算甚麼,尤其是對詩歌而言,越來越多人對被追捧的詩歌表示質疑了。

  然而,出詩集除了花錢,還要殺害樹木、污染環境,如果出版的價值不能大於所犧牲的價值,那麼就是自私的行為吧。

  我認為,《一向年光有限身》還是值得出版的。

  首先,我有自信,這些詩不差,放在澳門其他詩作中,也毫不寒磣,值得作為澳門詩歌的一種進一步傳播;

  其次,這些詩對我的意義重大,像我的血肉,由少年期開始堆砌出今天的我,也是許許多多的夢,年少的夢,戀愛的夢,未曾醒來的夢,構築我的靈魂。

  是的,我有點自私。

  令我釋懷的是,英國詩人奧登寫過詩是“公共領域的私人面孔”,有人解釋,因為私人生活自由地體現個性和自我,越是私人才越是公共。

  也許還有更深刻的含意,但我的感受是,我們都只是一個個體,我們盡力地做好自己,就是對社會的最大貢獻,我們盡情感受七情六慾,就是對生命的最大禮讚。

(二)

  我在初三至高一的時候,人有點反叛,對未來也感迷惘,由品學兼優的學生,一下子成為要見家長的壞分子,而詩,是唯一挽救我不繼續墮落的稻草。

  雖然我有時會埋怨文學累事,人生識字憂患始,但要不是那段時期詩救了我,我相信我的人生應該更不堪入目吧?

  如果當初沒能在“鏡海”版發表詩作,也許,那段中學時期我就會完全被黑洞吞噬,但詩作發表了,一下子改變了我對未來的看法,使我發現黑洞並不是黑洞,只是泥潭而已,用力掙扎一下就能爬上來。

  隨着詩作接二連三發表,我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屬於社會、屬於文學界的一分子,我妄想自己是個有用的人,而我一直走在正途上,只是生命本體的一些部分出現差錯而已。

  雪萊說詩人是“人世間未經公認的立法者”。這句話把詩人捧得太高了,其實,詩人只不過是宇宙最深奧的力量用來發佈信息的容器,真正的宇宙信息很罕有,詩更多時候不過是詩人的囈語而已,詩人並沒有選擇詩,而是詩選擇了詩人。

  那些拔高詩人地位的話語、那些對詩人的肯定(當然也有不少人質疑詩人存在的必要),都是支持我成長的精神食糧。在現實生活中顛沛、失意,在詩中我就尋得一方綠茵。

  如此說來,我現在是背叛了詩,有點過橋抽板的況味,因為我已經幾乎不怎麼寫。

  這也許有幾個原因吧,最主要一樣,是詩意已討厭我這邁向中年的肥胖身軀,詩意已被生活磨蝕,像聶魯達詩中那些消失於濃霧中的碼頭,而非烙印在丁梅斯代爾心口上的紅字;

  其次,詩的醞釀確實需要閒心思和閒工夫,沉悶的課堂、翹課的下午或是無眠的深夜,詩句就會噴薄而出,而現在,我已越來越對壓力上癮,完全沒有閒心思……當然,詩句也應該精雕細琢,詩作也可以刻意為之,抒發自己對社會的不滿與憤懣,描繪對生命和世界的看法,但這樣對我來說太吃力了,既然我可以寫專欄直抒胸臆,詩歌就不是首選了。

  還有就是,以前寫詩,沒有人會將“太皮”聯繫到真實中的我,我可以盡情將自己對戀情對夢想對社會那些不能直說的隱衷,用詩歌表現出來。

  儘管到了現在“太皮”還不是很多人識,詩也不會有多少人讀,我卻自己築起了樊籬,不願別人看到我的多愁善感。

  此外,也少不了小城寫詩的人多,排期刊發時間較長,冷了發表的熱情。

(三)

  清代能醫能文的詩人薛雪,在他的《一瓢詩話》裡提到:“詩人非雄才間出,豈能上薄‘風’‘騷’?即有師承力學,亦不敢揚躒而進。何期今日闤闠鄙夫,乳臭廝養,手持四聲一本,口哦五言七言,詩道之不幸也如此?”我大抵就是其所說的“闤闠鄙夫”。

  到現在為止,我還不知道自己是否懂得寫詩,但詩畢竟寫了、詩集畢竟出了,還得硬着頭皮頂着“業餘詩人”的帽子,證明自己懂得寫詩。

  薛雪的老師葉燮在《原詩》中提到:詩之亡也,亡於好名,也亡於好利。他說的是詩歌創作的質量和風氣,但用來形容我這個個體也可以。

  我的詩歌創作的“亡”,確因自己將創作重心放在較功利化的小說和散文上,小說或散文的寫作者除可獲得較多的發表機會和報酬外,也有可能成“家”(當然,現在的“家”也不值錢),而詩人最多在前面加個“大”字而已,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毋庸我多言。

   無論我懂不懂寫詩、愛不愛詩,一顆詩心還是有的。澳門筆會的李觀鼎會長鼓勵我:“如果一個寫小說、寫散文的人,離開了詩的追求,離開了詩的想像之翱翔和詩的境界的拓建,他的筆下還能剩下甚麼呢?”確實,也許我寫小說、散文與寫詩時的心態不同,詩心卻是一樣的。

  我總慶幸自己有沉醉於讀詩、背詩和寫詩的經驗,哪怕自己的用功對很多人來說只是微不足道。

  葉燮認為,寫詩“必先有所觸而興起,其意、其辭、其句,劈空而起,皆自無而有,隨在取之於心;出而為情、為景、為事,人未嘗言之,而自我始言之。故言者與聞其言者,誠可悅而永也”。

  大抵也可以說明我何以少寫詩,因為我的詩興已難以觸發,對詩我有一種精神潔癖,詩是神聖的,是宇宙的信息,是心靈的囈言。偶有邀稿或參賽,我也是將一些因“觸發”而寫下的草稿整理投寄。

  薛雪說:“無所觸發,搖筆便吟,村學究幕賓之流耳,何所取裁?”我作為“村學究幕賓”或“闤闠鄙夫”的任務,就交由小說和專欄作者的身份去做吧。詩,還得繼續潔身自愛。

(四)

  說了那麼多,感到就好似替自己的不懂詩、不寫詩乃至寫得比別人差來辯護,還是不要說下去為妙,反正,肚裡墨水也不多。

  最後,回到本文初衷——介紹詩集《一向年光有限身》吧。本詩集共有五卷,第一卷“綿綿情話”,收錄的都是情詩,那些作品既有熱戀之歡愉,也有失愛的歎喟,現在重讀,感到的是撲面而來的青春氣息;

  第二卷“在異鄉”,主要是我在蘇州讀大學時的一些作品,其中〈江南的雨夜〉我一直認為是最好的詩作之一,我在多個場合都曾朗讀過,獲邀稿時也多番選用;

  第三卷“故鄉與人”是有關童年與成長的作品;

  第四卷“擱淺的鯨”,描寫澳門這個城市的憂鬱,還有個人在社會生存所面對的困境;

  第五卷“憂鬱的詩”,作品多是對時世的看法,以及對歷史人生的感悟。

    一直以為自己寫的作品以情詩居多,但編選下來,原來情詩所佔比例只有一小半。

  這次編選,基本保留了詩作發表時的原汁原味,但有一些詩句我實在看不順眼,稍作了一些調整,也將一些令詩句顯得口語化的“的”“了”等字刪除。每首詩的末尾都附上發表時間和刊物名,那些刊物主要是本報的“鏡海”版,還有《澳門筆匯》及一些內地和香港報刊,只是數量極少。

  尚有十多首發表在網誌上,當年一來要經營網誌,二來又不想等候發表,便直接張貼上網,是少數未經過編輯法眼的作品。

  細心的讀者,應該可以發現每一卷詩是以發表時間倒序的方式來排列的,這是怕讀者一開始接受不了我的少作,也是希望讀者在閱讀過程中與我一起重拾赤子之心。

  最後,我想說的是,也許繆斯並沒有拋棄我,我猜她只是暫時隱藏在我庸碌生活的陰影中,正等待我的進步和蛻變,到某一天,她會讓我重新投入詩歌創作中去,讓我“老夫聊發少年狂”。話說回來,未得到繆斯同意,而強行要求她在我年老時才找我,大概也透露了自己對詩歌創作的心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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