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9, 2012

珠海板樟山之行

今日又終於完成了一件小願望,就是爬珠海的板樟山。在澳門,尤其以前沒那麼多高樓大廈時,往北望就一定看到板樟山,我也是從小就看着這座山長大的,只是一直沒上過山去,反而板樟山隧道就經過了很多次。其他有趣的事情遲一點寫在報章專欄裡騙稿費好了,現在只以貼圖的方式,約略分享一下所見所聞,並提示朋友們上山的路徑。

一,這就是板樟山,高274米,是澳門最高峰松山的三倍高,是華山的八分之一高。由拱北搭巴士或的士到隧道南巴士站下車,過行人隧道到對面的巴士站前(我拍攝時所站的位置),有一個路口,從那個路口進去就可以找到上山的路徑。我因問路問不清楚,繞了個大圈,回到原來的地方。



二,進入那路口,不遠處便會看到這金鐘花園,進去即可,浴斜坡直上。




三,公園到了,板樟山森林公園,與澳門回歸紀念公園,其實是同一個地方。







四,開始上山了,上山的路徑做得不錯,一共1999級,是紀念澳門回歸之意,每十級就有數字,大家看我貨真價實的上山歷程吧!














五,甚麼叫連底褲都濕埋?



六,百子回歸圖和觀景平台,大家自己睇說明!







七,看風景啦,這樣看過去挺繁華的,而且會發覺澳門其實很小。(天氣很差,拍攝器才只是部iPhone)





 八,奉送自拍一張。


 (太肥刪了)


 九,呢壇嘢大家是否熟口熟面?我估計去過拱北的人都會見過。右邊的叫佛山長信局發射塔(不知何為長信)。聽說以前珠海是劃歸佛山管轄的。



 十,下山了,開始腳軟。上山難,下山一樣咁難。





十二,回程路邊有一個湧泉,很多居民帶來水桶裝水,問他們水可否直接飲用,他們叫我試試,但他們表示自己是拿回去煮飯用的。圖中的大姐讓我插隊掬了一把,一飲之下,還真有點礦泉水的味道。回來查資料,說那些真是礦泉水來的。



 十三,蛇蟲鼠蟻

跌在小徑中的蟻竇(夠膽的、沒有密集恐懼症的就點擊放大來看看)



 佢用保護色,以為我見佢唔到



可能是我發現的新物種螞蟻(可惜拍得不清,我只帶了iPhone去,iPhone絕對是懶人恩物)

可怕的蜈蚣




我大槪早上十一點半由家裡出發,過到珠海,吃了早餐,搭巴士,走冤枉路,到山腳估計一點左右吧,上到山頂的時候約兩點左右。我選中午上山,那時是最少人的,下山時才見到很多人陸續上山。由於怕在山上被人打劫,或者被人誤會我將打劫人,因此沒帶背包和替換衣服,加上怕蟲蟻,穿的長褲去,下山後,本來還想到其他地方逛逛,但全身濕透的感覺不好受,也十分不雅,便回家去,回到拱北接近四點,吃個甜品打算回澳,卻始終都撞到朋友而讓他看到我偷渡客般的樣子。嗚呼.....



Wednesday, April 25, 2012

(六十八)總算看完一本雞腸書(上)


  我從幼稚園學英語起,到現在已接近三十年。高中時期,由於在M記做兼職接觸到一些課本上學不到的英文,加之受到一位英語老師的感召,於是認真地學了好一陣子,還找來幾本中英對照的英美文學名著簡寫本來看。可是,到現在這一刻,我的英語水平還是相當槽糕,十分之屎,只是未至於將「she」讀成「書」,雖然我竟曾經幫人做過英中翻譯,但與西人無障礙溝通絕對是辦不到的,過程中一定會有好多Sorry和皺眉頭彈出來。

  近日,我卻終於看完了有生以來第一本英文原著──The Elvis Sightings(中文可譯為《目擊貓王》)。雖然這本書並不艱深,雖然幾乎每頁都有幾個字不懂要查字典,但我終於看完了這本在我第一次激起英語學習熱情時期買下來的書,既感滿足,亦很感慨:時間不會停下來留人,錯過了最強吸收力的學習時期,我的英語是絕沒可能好起來的了,除非我移民到美加生活(而這也是沒可能的)。

  先說說我怎樣喜歡貓王。我父母沒有聽貓王的歌,童年時家裡甚至連像樣的音響器材都沒有,加之那時對西人不太感興趣,我自然也就不認識貓王,但貓王畢竟是一個風靡世界的美國流行文化icon,其大名或多或少透過不同渠道已進入我的腦海裡。

  除了本身家窮之外,那時要聽舊歌也不是一件易事,不像現在,在Youtube上打上貓王的英文名就可找到成千上萬的影片。我是中學學習英語時,從雜誌上看到貓王的故事,透過學習用的卡帶聽他的歌,才接觸到他的音樂,並知道他的大名叫Elvis Presley(這名字的中文譯音有很多,我最喜歡的是「艾爾維斯.皮利士利」,主要是因為有個「皮」字)。那時不知怎麼,只憑一些很簡短的介紹、很有限的歌曲和很少量的圖片,就讓自己深深對貓王着迷起來,也許是傾倒於他的「型貌」。上大學時我開始大量聽他的歌曲,主要是一些融會了「福音音樂」(Gospel Music)的抒情歌,那時開始,我對貓王的「愛」已十分堅定了。

  有關我對貓王的喜愛以後再談,現在集中說說我與The Elvis Sightings這本書之間的故事。這本書是我高中時(不記得是97年還是98年)在廣州天河購書城買的,那好像是我第一次與朋友或同學之類離開澳門去那麼遠的地方過夜,而之前在報上看到廣州有這麼一間書城,便抓緊機會拉扯同行者前去了。印象中那是初次看到外國出版的著作,因為澳門的書店當時還不盛行賣英文原版書,我也未怎麼去過圖書館,見原價是4.99美元的書只賣18元人民幣,二話不說就買下來,同時還買了另一本英文著作和一些內地書。

  我英文差,那時以為The Elvis Sightings的意思是「貓王現象」,以為講的是貓王的故事及其對世人造成的影響,來後才知道內容原來是有關貓王死後,「死心不息」的粉絲們目擊貓王仍在人世的個案和故事,基本上與貓王本尊沒任何關係。
  
   原載於2012年4月24日

Saturday, April 21, 2012

紙版Blog佬記事之一



近日假期多,有時間做做運動,但跑到公園去會浪費較多時間,而且天氣也不好,便想起家裡已有一年多沒動過的Wii來。這台遊戲機是前年初買下的,由於本來工餘時間就不多,撥給玩遊戲機的機會也就更少,雖然遊機碟有十多隻,但我玩來玩去也就是那兩三隻,最熱衷就是玩「Wii Sports Resort」和「孖寶兄弟」。玩Wii給我一種勞師動眾的感覺,更多時候我寧願躺着印印腳玩PSP,而自從買了iPhone和iPod後,PSP已徹底被我打入冷館,而Wii也只成為電視機旁的裝飾品。我有意買iPad,相信到時Wii將會更強化其裝飾品的功能,當務之急是考慮如何防塵。

這次打開Wii,玩的自然還是「Wii Sports Resort」,我只玩乒乓球遊戲,挑戰那些樣貌騎呢的強者,一天下來,手臂酸軟,與上一個禮拜跑完步後腿瓜子疼痛幾天的感覺一模一樣,這是大半年沒認真做運動的惡果。第二天又玩了一會兒,手臂繼續疼痛,但我知這是要Keep住做運動而必須克服的難題。是的,我又打算開始間歇性地做做運動,不知這次可堅持多久呢?

說了那麼多,口水都有點乾,其實上文只是一個比喻式的開頭,或未入正題,或者說這篇文章根本就不會有一個正題。正如標題所述,這是一篇Blog,我寫Blog的風格從來都不拘一格,暢所欲言,少有固定主旨。為何要用報紙的專欄來寫Blog?這也是一段唏噓的故事,正如我家的Wii所經歷一樣。幾年前,Blog興起的時候,寫Blog成了一種生活態勢,任何人只要肯花時間,有一點暴露癖,有一點自大狂妄,就會經營起一個Blog來,靠文字、靠圖片、靠設計來吸引「讀者」,或者純粹作為友儕間的溝通橋樑。那時我剛好轉換工作,空餘時間突然增多,而且也自以為是一個文學界人物(雖然有些大人物認為我不配),好應該多寫寫,於是有一段日子實在寫得興奮莫名,不亦樂乎,每天都寫,並且鑽研版面設計,張貼廣告。我以為狀況會持續,但後來一切都改變了。

Facebook和微博的興起,將Blog逼至懸崖邊緣,使其社交功能完全喪失,只餘下最基本的貼文發表思想的功能,人們越來越介意在Blog這個近乎無遮掩的空間發佈隱私東西了,連MSN Space都要關閉,這一切都是使我對Blog熱情減弱的大環境因素;自身的原因也導致自己減少對Blog的投入,一來早兩年工作環境轉換,遇到一些連鼻屎大小的俏皮話也接受不了的勁人,加上工作不夠“型”,說出來會讓人覺得老土乏味,生活上可供撰寫的題材大減;二來結束宅男生活,交女友結了婚,情感上的無病呻吟也就不多;三來清醒看到Blog只能練筆,對自己的文學事業沒有幫助,也就將精神重新投放到傳統渠道上。

這一切,都令到我經營多年的“Blog佬記事”(前稱“愛比死更冷”,網址:http://ww999ww.blogspot.com)處於半死不活的狀態。雖然有點不甘心,但時勢是這樣也沒辦法。也許我很快就會更新網上Blog的文章,也許三個月或半年之後。為了傳續我Blog的精神,我決定在“字字屈機”專欄中再闢建“紙版Blog佬記事”專欄,貫徹“Blog佬記事”雜亂無章及指桑罵槐的精神,堅持無病呻吟和傷春悲秋的特點,在我想不到寫甚麼專欄及思緒混亂時,就會不定期寫一篇來交貨,我會排列序號,發表之後貼在Blog上,自成系列。這便是第一篇。




原載華僑報2012.4.17

Wednesday, April 18, 2012

(六十七)紙版Blog佬記事之一



  近日假期多,有時間做做運動,但跑到公園去會浪費較多時間,而且天氣也不好,便想起家裡已有一年多沒動過的Wii來。這台遊戲機是前年初買下的,由於本來工餘時間就不多,撥給玩遊戲機的機會也就更少,雖然遊機碟有十多隻,但我玩來玩去也就是那兩三隻,最熱衷就是玩「Wii Sports Resort」和「孖寶兄弟」。玩Wii給我一種勞師動眾的感覺,更多時候我寧願躺着印印腳玩PSP,而自從買了iPhone和iPod後,PSP已徹底被我打入冷館,而Wii也只成為電視機旁的裝飾品。我有意買iPad,相信到時Wii將會更強化其裝飾品的功能,當務之急是考慮如何防塵。

  這次打開Wii,玩的自然還是「Wii Sports Resort」,我只玩乒乓球遊戲,挑戰那些樣貌騎呢的強者,一天下來,手臂酸軟,與上一個禮拜跑完步後腿瓜子疼痛幾天的感覺一模一樣,這是大半年沒認真做運動的惡果。第二天又玩了一會兒,手臂繼續疼痛,但我知這是要Keep住做運動而必須克服的難題。是的,我又打算開始間歇性地做做運動,不知這次可堅持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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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了那麼多,口水都有點乾,其實上文只是一個比喻式的開頭,或未入正題,或者說這篇文章根本就不會有一個正題。正如標題所述,這是一篇Blog,我寫Blog的風格從來都不拘一格,暢所欲言,少有固定主旨。為何要用報紙的專欄來寫Blog?這也是一段唏噓的故事,正如我家的Wii所經歷一樣。幾年前,Blog興起的時候,寫Blog成了一種生活態勢,任何人只要肯花時間,有一點暴露癖,有一點自大狂妄,就會經營起一個Blog來,靠文字、靠圖片、靠設計來吸引「讀者」,或者純粹作為友儕間的溝通橋樑。那時我剛好轉換工作,空餘時間突然增多,而且也自以為是一個文學界人物(雖然有些大人物認為我不配),好應該多寫寫,於是有一段日子實在寫得興奮莫名,不亦樂乎,每天都寫,並且鑽研版面設計,張貼廣告。我以為狀況會持續,但後來一切都改變了。

  Facebook和微博的興起,將Blog逼至懸崖邊緣,使其社交功能完全喪失,只餘下最基本的貼文發表思想的功能,人們越來越介意在Blog這個近乎無遮掩的空間發佈隱私東西了,連MSN Space都要關閉,這一切都是使我對Blog熱情減弱的大環境因素;自身的原因也導致自己減少對Blog的投入,一來早兩年工作環境轉換,遇到一些連鼻屎大小的俏皮話也接受不了的勁人,加上工作不夠“型”,說出來會讓人覺得老土乏味,生活上可供撰寫的題材大減;二來結束宅男生活,交女友結了婚,情感上的無病呻吟也就不多;三來清醒看到Blog只能練筆,對自己的文學事業沒有幫助,也就將精神重新投放到傳統渠道上。

  這一切,都令到我經營多年的“Blog佬記事”(前稱“愛比死更冷”,網址:http://ww999ww.blogspot.com)處於半死不活的狀態。雖然有點不甘心,但時勢是這樣也沒辦法。也許我很快就會更新網上Blog的文章,也許三個月或半年之後。為了傳續我Blog的精神,我決定在“字字屈機”專欄中再闢建“紙版Blog佬記事”專欄,貫徹“Blog佬記事”雜亂無章及指桑罵槐的精神,堅持無病呻吟和傷春悲秋的特點,在我想不到寫甚麼專欄及思緒混亂時,就會不定期寫一篇來交貨,我會排列序號,發表之後貼在Blog上,自成系列。這便是第一篇。

  (原載澳門華僑報2012年4月17日)

Wednesday, April 11, 2012

(六十六)惱人的「面盲症」患者(下)



  患「面盲症」(Face blindness)的人,其生存的最大功能是傷害別人──無論是自卑者或傲慢者的自尊心,使別人「面懞」和難堪。你跟他相處了一整天,大家有說有笑,狀甚老友,他的印象已深印在你的腦海裡了,你也以為你自己在他腦海裡有同等地位,結果隔一兩周在特定的場合再見面,他對你所表現的熱情顯得尷尷尬尬,處處迴避你的眼光,當你終於按捺不住表露身份時,他裝作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而事實上他卻依然不記得你是張三李四陳大文孔乙己。跟這種人相處絕對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你得承認自己的自尊心原來如此脆弱,外面只包了一層蛋殼。

  大多數人都喜歡受人重視和記住吧?(請怪胎、道德高尚者或「智者」暫時不要反駁我)哪怕某人不記得你的名字了,平時想不起來你的樣貌了,但一見到你,就會記得大家一起相處過,相處的過程也許已模糊,而一起「三世修來同船坐」的感覺卻還相當強烈。我們不會強求一個講座的主持者、一個老人家或者一個叱吒風雲的人物會記得你,但我們或多或少對於一些相處了一段時間的地位相當的人總有一點冀求,尤其當你很回味那些記憶或那個人時。對於某些類別的職業,例如記者、公關或保險經紀之類,對認人的要求更強烈,沒有認人能力的「面盲症」患者,根本就不適合做這些工作,我是認真的。

  是的,我們每個人都有認不出人的時候,或許間接反映了那人給你的印象和在你心目中的地位,但我總希望保留某些共渡過一些時光的人的印象,因為這是對緣分的尊重,也是為免傷害到別人的自尊心,你不知道你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地位,出於善意原則,你應該假設別人記得你。當然,你要做好自尊心被傷害的準備,對於這我是有點介意的,並提防着與「面盲症」者進一步交流,作為對自己的保障,因為我不想讓自己不多的自尊心白白浪費在那些人身上。

  (補充幾個科譜知識:據說魚的記憶力其實很長久;人腦的開發程度其實已接近胞和;「面盲症」會遺傳,而患者大部分都是高智商者!天!)

  (原載澳門華僑報2011年4月10日)

Wednesday, April 04, 2012

(六十五)惱人的「面盲症」患者(上)



  年齡漸長,接收的訊息爆炸,加上圍繞在身邊的事情日多,我開始發現腦部記憶體已不敷應用,人腦不是電腦,不能剖開來放兩個硬盤進去,可況我的頭部本已十分巨大,不能承受更多東西,加上有人說人腦的開發只有幾個百分點,因此我就相信腦記憶耗損只是暫時性的,潛意識會好好發揮作用。

  腦部記憶體不夠用的結果是記憶力變差和善忘,以前我對任何細微的事情都有印象,就算不會念茲在茲,起碼在人家說起時,我就會「叮」的一聲,找到相關記憶,但最近哪怕是別人將某事情的細節描述得繪形繪聲,我的反應也是:「吓,係咩?有咁嘅事?」這一來真的是記憶力變差,二來也是大腦對我不該上心的事先行省略掉,免得浪費時間。

  有時我很怕遇到善忘的人,因為你必須多費唇舌去跟其重溫一次已發生過的事情,但有時又覺得善忘的人很可愛,他們也許不會記仇,也許生活得很快樂。倒不像我,記性有時很不錯,或許是細膩感情給我的天賦,使得我無緣無故就會想起可愛的人或可恨的人。想起可愛的人你嘴角一牽,會心微笑,做事輕快起來,但為時有限,正如我們對幸福的感受總是看得太輕;想起可恨的人,效果卻不一樣,你得準備睡不着覺,整副心靈都扭曲起來,只想那些人不得好死,讓你心情好過。

  自然,這關乎人的不同性格,性格樂天者可能就不會有這些困擾,說到底,最終決定一個人快樂與否的是性格,而非記憶力。無論記憶力好壞、性格若何,善忘者都是快樂的,據說魚只有兩三秒記憶,因此牠們看來渾渾噩噩,實際上相當快活,最痛苦的只有那些看着身體被一塊一塊吃去的做成活魚刺身的魚;狗卻不同,牠們太會杯弓蛇影,對於某種曾經傷害過牠們的氣味、動作及形狀,牠們都會狠狠地記下來,當然,對於曾經給過牠們食物的手,牠們到死一刻也會感激。無論如何,記憶力太強對於生物來說,並非甚麼好事。

  對於我來說,他人的善忘有好有壞,視乎情況而定,但我一般不會放在心上,我放在心上的善忘只有一種,就是別人認不出你來,所謂的「面盲症」(Face blindness)。

  (原載於201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