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09, 2011

(四十五)賣旗



  賣旗籌款活動在澳門存在已久,過去主要集中由一些慈善團體舉辦,然而近年卻開始有禾雀亂飛之勢,普通的社團甚至鄉會也辦起了賣旗活動,似乎單拿政府資助不足夠,實行多多益善,少少無拘。節假日走在街頭,往往有一二少男少女一手持貼紙,一手提錢袋向你「攔途截捐」,你自然也不會吝嗇那十元八塊,慷慨解囊,乖乖就範。

  不過,由於政府缺乏監管,關於賣旗籌款,一直有不少謎未破解,包括每一次賣旗活動到底籌了多少錢?團體甚少公布有關成果,也甚少交待金錢的去向,有多少錢是拿去做正經事而非作為行政費?一年又有多少次賣旗活動?是不是任何人只須要拿個袋子就可以去募捐?諸如此類,好命的話,也許在我有生之年能夠得到答案。

  如果說,籌得款項真是用來做善事,或者用來發展一項有益社會的事業,而非中飽私囊,而非做壞事的話,捐款者也算是為社會作出了貢獻,但近年卻有人藉募款的便利、乘人心善良之機,做出了令人神憎鬼厭的詐騙行為。

  有外籍人士假借慈善的名義募捐,而其募捐工具只是一個信封。信封顯示了兩個訊息,一:工具過於簡陋;二:不便於捐銀仔,如此一來,只要有善心者「落沓」,就會捐上紙幣,外籍人士便可付出最少,獲得最多。更甚者,有鄉會組織在2008年四川地震後賣旗籌款,以賑災為名,及後被爆出他們將籌得善款的一半(實際上不只吧)用來做自己社團的運作經費,此一行徑無疑於利用人們的善心發死人財,實在是相當可恨!

  說到賣旗,上周日,我也不幸中招,捐出八元錢換了一張可愛的貼紙。當然,「被賣旗」不算甚麼新鮮事,八塊錢更是微不足道的可能他人已羞於捐獻的金額,但這簡簡單單的捐款行為,卻讓自己做了一件錯事,好生悔疚。

  話說當日我正走到國父紀念館外,遇到兩個穿着校服的男孩走上來要我賣旗,由於那裡比較偏僻,稍為動腦筋都應該不會在那裡找生意,因此我立即醒悟到他們有古怪,果不其然,我正要將一個五元和三個一元塞進捐款袋口子中時,一個小子卻將銀仔接過,為我代勞,問題就出在這裡了。

  (原載於2011年11月8日)


  (圖片來源:http://www.keichun.edu.hk/%E6%9D%8E%20Sir%20%E5%9C%96%E5%BA%AB /album/%E4%BA%BA%E7%89%A9%E5%8B%95%E4%BD%9C%20Action/slides/%E8%B3%A3%E6 %9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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