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6, 2011

(四十六)賣旗


  話說,那小子將我的一個五元和三個一元接過,愚蠢的動作任誰都知道他正在打捐款的主意,果不其然,他裝模作樣地塞了一兩個錢幣進捐款袋子裡,其他的則仍揣在手中,由於手太小,錢幣有些露了出來,他就用露着錢幣的小手替我貼旗仔。我不知他是故意讓我看到呢還是真的笨鈍若此,在那一刻我竟沒有絲毫責備之意,竟然還說了一句:「不要騙那麼多!」然後揚長而去。

  也許,我小時候實在太受了些老實做人之害,在澳門(可能全世界)這個越老實越吃虧的地方裡,懂得偷呃拐騙才是硬道理,我的潛意識也可能對於自己的老實耿耿於懷,因此才會姑息這種詐騙行為,目的就是要他們別太老實。試想想,一個人老實巴交的去打份牛工,一個月可能只有幾千一萬元收入,還要被八哥犬般惡毒的上司咒罵,但一個不老實的人只要跟對老細,去做沓碼、放數等不事生產的行業,一天可能就可賺數萬元,開着靚車肆無忌憚地對前車響喇叭,還可以像幾日前那位與巴士司機爭執的年輕人般,趾高氣揚地兜巴掌摑中年巴士司機。在澳門,「忠忠直直,終須乞食」是萬分有道理的。是的,是歪理,但我認為很正確。

  可是,我在離開那對小孩後心裡卻開始難受,雖然確實是「壞人」在社會上往往得到更多,但能成為一個成功的「壞人」卻須經歷極大風險,很多立志做壞人的少年,未成年就可能死於非命了。倒不如做個老實人,穩穩當當,說不定甚麼時候還可以冷手執個熱煎堆,娶個靚老婆,嫁個有錢老公。想深一層,自己小時候就是因為老實,因為在犯事時往往是得到「關注」的一個,現在才不致於誤入歧途,才仍有機會在報紙上高談濶論,雖然繞了很多彎路才知道澳門的現實情況,但總好過一開始就心存僥倖。社會現實應該由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自己體會,毋需我過於熱心。

  我後悔自己一開始就將錢交給他們,而不是由自己塞進捐款袋裡,我為他們製造了一個貪婪的機會之後,不但不加以責備,還說了些類似鼓勵的說話,可能促成了他們的敗亡,實在應該向他們的父母說句對不起。

  賣旗真的有很多「鬼鼠嘢」,原意是捐款做善事,結果可能變成虧空公款,原意是想學生趁課餘學會服務社會,結果卻可能讓學生學壞。澳門現在這麼有錢,地產商隨便跌個「崩」都夠養活幾十人,是否仍須要這種原始而又不受監管的籌款方式呢?


  原載於2011年11月15日

  (圖片來源:hk.3h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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