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業史9──接贓的同學
太皮
我們之所以越偷越慌,一來是怕被工廠的人發現,二來捧着這麼多簇新的玩具走在路上也易引起懷疑,正猶豫不決,突然間,竟有警車笛聲響起,我心下一驚:那傢伙不會真的報警吧?我們幾乎是同時間下意識地分批抱起地上玩具,四散奔逃!
那時東北區剛填完海不久,還在等土壤沉降,金海山和「華」字大廈連地基都未有,黃沙漠漠,我既怕真被人抓到,又急不及待想欣賞到手的十來隻玩具,便藏到一條橫放着的直徑約一米多的下水道涵管裡,逐隻玩具細看,拆開一兩隻來玩,心想自己「執玩具」那麼多年,那次行動總算是得意之作了!玩了一陣,相信危機已過,便帶着玩具跑回家去。由於那次行動具紀念意義,縱然相隔二十多年,那些玩具有部分我依然保留着,乖乖睡在父母家裡。
說起偷玩具,我們還是比較低水平的,我有同學一次過就能偷到一百隻!怎麼說呢?那時澳門經濟不甚發達,人們並不富裕,尤其是北區,一般小孩子不怎麼花得起錢買玩具,要買也只能光顧北區街邊的玩具攤,買便宜的二手玩具。有時我們執了玩具,同款有多的,就會買給那些玩具攤,賺取幾塊錢收入。不知何時開始,有玩具廠工人在廠裡大規模偷取玩具,賣給那些攤販,但攤販能消化的貨量有限,然後工人就將玩具拿到拱北脫手,催生了拱北舊街市一帶的小商戶成行成市售賣散裝玩具老鼠貨的情況。
我的同學扮演的就是接贓的角色──他的親人趁廠房沒人注意時監守自盜,其中一種方式,是將裝在黑色膠袋(用來保護玩具油漆以免相互碰撞時甩脫)裡的玩具大量向窗外擲下(有時一整箱),那時CCTV未普及,真是神不知鬼不覺。他們不是隨便擲下的,而是事先視察過那些窩藏賊贓的地點,多是舖滿垃圾人跡罕至的後巷,在擲下玩具的標的處舖紙皮或者廢棄床褥,以免玩具由高處拋下摔破。玩具丟下來,同學就收集起來,之後拿去賣。
從窗口擲下玩具講究時機,並非每次玩具一落下,接贓者就能立即轉移,中間有時存在空檔,這就給了我們這些經常在玩具廠蹓躂的小孩可乘之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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