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將人民幣當做“代金券”的日子
太 皮
生於草根家庭,我從小到大對金錢和財富都有不少誤解,那些誤解隨成長得以逐漸改變,但有一種我獨有的“金錢錯覺”卻是咎由自取,至今努力改善,仍有時會重蹈覆轍。
我說的“金錢錯覺”是指對待人民幣和港元的態度。在我小時候,稱作“葡幣”的澳門元對人民幣好“低水”,一百元葡幣大概可換三四十元人民幣,那時內地物價極低,換了錢去消費,依然“有數圍”。到上世紀九十年代我踏進青春期,可自行北上開始,人民幣就貶值了,一百元葡幣可換一百零幾元人民幣。人民幣低水,先天給我一種“好好使”的錯覺。
當時到內地(其實基本局限於珠海拱北至吉大一帶)主要目的是消費,飲食、娛樂、購物及買書,去一趟,都要將身上人民幣花光為止。比起澳門,同樣的錢在珠海可買到和享受到的能有一倍以上。到“霹靂火”和“昔日情懷”跳disco,又煙又酒又宵夜一整晚也只花一百元而已。久而久之,身上的人民幣,變成一種“代金券”似的,用起上來,好像與辛勞的兼職工作、精打細算的日常生活毫無關係。
中學時還不算怎樣,到上大學,問題卻來了,因我在內地求學,要命的是仍未改變對人民幣的觀念。一開始我沒有兼職的收入來源,只能依賴家裡給的有限日用。那是中國加入WTO、市場經濟成熟、財金發展風起雲湧的世紀之交,而我每周零用只有二百元人民幣,可預見問題將相當嚴峻。
其實我早已意識到自己對人民幣的態度,一來確是家裡沒錢,二來也要局限自己為免“使大咗”,我要求老母每兩星期到拱北存四百元到我戶口。事實證明我的預感沒錯,四百元進帳,不出三天,已用去百分之八十,剩下百分之二十,在餘下十來天艱苦度日。(金錢錯覺 · 三之一)